你不得不承認,世界上總有一部分人是當之無愧的天才。當你還想著站在巨人肩膀上看世界時,別人早早地就被發現了牛頓的蘋果。王勃就是這樣一個人。
王勃的人生,曾一度像開了外掛一樣,甩了同齡人好幾條街。
6歲的時候,王勃就能夠寫詩:「構思無滯,詞情英邁。」9歲那年,在讀了顏師古注的《漢書》後,他提筆寫下了《指瑕》,指出顏師古的錯誤。10歲時,他就已經飽覽六經,相當於修完了碩士課程。
王勃有多牛呢?他曾被杜甫的叔爺爺杜易簡稱讚為「王氏三株樹「之一,也被世人譽為「初唐四傑」之首。
666年,16歲的王勃應幽素科試及第,授朝散郎,成為朝廷最年少的命官。他還寫了一篇文章《乾元殿頌》。這篇文章好到什麼地步呢?好到連唐高宗都被驚動了。當高宗知道這樣一篇詞美義壯的文章竟是出自未及弱冠的少年之手時,不由連連讚嘆「奇才,奇才,我大唐奇才!」
話說回來,王勃在有了編制,吃上國家的鐵飯碗之後,就經由主考官介紹去到了沛王府,並成功贏得了沛王李賢的歡心。
有一天,沛王李賢與英王李哲閒得沒事,就聚在一起玩起了鬥雞遊戲。王勃作為李賢的下屬,這時候當然要出來為領導辦點事。他呢,寫了一篇《檄英王雞文》,通過討伐英王的鬥雞來為沛王助興。
但王勃沒有想到的是,這篇純屬用來娛樂的文章竟然傳到了唐高宗手中。唐高宗一看,氣得不行,當即怒道:「歪才,歪才!二王鬥雞,王勃身為博士,不進行勸誡,反倒作檄文,有意虛構,誇大事態,此人應立即逐出王府。」
王勃雖然聰明,但到底太年輕。他不知道,在皇宮裡,任何涉及到皇儲之間的事,都有可能被無限放大。
可憐的王勃,剛剛才當上官,還沒走向人生巔峰,就在一夕間跌入萬丈深淵。在天子的洶湧怒火下,才氣又算的上什麼呢?
王勃落寞地離開了傷心地,他沿著漢中、劍閣,邁上了艱險的「蜀道」,來到了四川。
當然,年輕的王勃雖然被開除公職,但他還有朋友。
671年,王勃從蜀地返回長安,參加第二次高考。他的朋友凌季友當時是虢州司法,就對他說:「虢州藥材多,你又是醫學博士,正好適合你嘛。」在朋友的幫助下,王勃擔任了虢州參軍一職。
你以為王勃會自此過上風平浪靜的生活?不,這只是暴風雨前的寧靜罷了。王勃上任之時,根本不知道還有一場大禍在等著他。正是因為那件事,徹底斷送了他的仕途。
在王勃任虢州參軍期間,有個叫曹達的官奴犯了罪。王勃呢,將罪犯私自藏匿起來。後來他一想,這是違法的啊,於是一狠心就殺了這個官奴。這可倒好,堂堂少年天才竟成了殺人犯。後來東窗事發,王勃被投入了大牢,判了死罪。又恰好因為唐高宗大赦天下,王勃才僥倖撿回了一條命。
而他的父親也被王勃牽連,從雍州司功參軍被貶為交趾縣令。這件事對王勃的打擊是巨大的。
他在《上百里昌言疏》中這樣寫道「如勃尚何言哉!辱親可謂深矣。誠宜灰身粉骨,以謝君父……今大人上延國譴,遠宰邊邑。出三江而浮五湖,越東甌而渡南海。嗟乎!此勃之罪也,無所逃於天地之間矣。」
辱沒父親,讓你因我受累,是我的大罪,就算是要我粉身碎骨也不為過啊。王勃內心羞愧和自責由此可見一斑。
經過這一遭,王勃再也不願意取追求仕途上的成功。675年,他從洛陽出發沿運河南下。就在這一年,一篇曠古絕倫的詩歌在他筆下誕生了,也就是流傳千古的《滕王閣序》。
話說那年重陽節,南昌洪州都督閻伯嶼剛剛重修了江南三大名閣之首的滕王閣。閻都督大手一揮,邀請了一眾青年才俊來參加大party,一道登上滕王閣,把酒吟詩。
當然,閻都督有自己的小心思。他呀,想讓自己的女婿吳學士在一眾文化人里拔得頭籌。所以,當他象徵性地問,有沒有人能夠為滕王閣作序時,在座的人都推脫說,啊呀,我能力不夠,不敢動筆啊。
這時候,吳學士摩拳擦掌,正打算開始他的表演,把提前準備好的美文拿出來秀一秀了。說到遲,那時快,一個愣頭青從末座站起身,說「好啊,我來試試吧「。
此言一出,在座的人都懵了,畢竟這麼不按套路出牌的耿直boy,也是很少見。此刻,閻都督的內心很絕望,但能怎麼辦呢?只能點頭應允。
王勃展紙研墨,筆走龍蛇,當他寫到「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時,一眾圍觀的吃瓜群眾也按捺不住,不由自主地拍起手來。
王勃一口氣寫完這篇文章,從滕王閣轉身而去。此時的王勃,曾受到過眾星拱月的待遇,也曾一夜間低到 Dirt 里;曾和王公貴族推杯換盞,也曾鋃鐺入獄,零落成泥。年少成名,驚才絕艷,終抵不過皇命難違,世間因果。這一次,他只是想去交趾,看一眼生活窘迫的父親。
後來,長安的唐高宗也讀到這篇《滕王閣序》。讀完後,高宗不禁拍案,驚道「此乃千古絕唱,真天才也。」當他知道王勃因鬥雞文被驅趕時,不由說道:「是我的過錯,王勃現在在哪,我要召他入朝「。旁邊的太監卻吞吞吐吐道:「陛下,王勃已經溺水去世了。」
是的,王勃在見到父親後,便踏上歸途。南海風急浪高,王勃不幸溺水而亡。那一年,王勃才26歲。
波濤洶湧的海水淹沒了一位曠世奇才,而後終歸於平靜。塵歸塵,土歸土,王勃的生命曇花一現,留給後世的卻是一段精彩而耐人尋味的篇章。
本文已取得作者轉載同意,本文作者,黃澄澄的橙子。一個熱愛文學的作者。